广告设计制作的排版要求

云阳广告设计   2015-10-03   云阳广告公司

   云阳广告设计公司对广告设计制作的排版要求分析:

   广告界偶尔会爆发一种叫“艺术指导综合症”的流行病,染上病的人老是瞧不上那些灰灰的文字印刷的广告文案,好像广告文案仅仅是个不起眼的设计要素。他们极力赞美“动感”、“平衡”和其他形形色色的设计原则。我给他们的忠告是KISS——KeepItSimple,Stupid的缩写—意思是“简洁就好,傻瓜”。

   在云阳广告设计公的早期,我们所有的杂志广告都采用相同而简洁的编排方式。后来,有竞争者指责我们有意将自创的风格强加给客户,于是我发明了第二种编排,留给文案更多的空间。你有没有胆量发明比这些更好的布局呢?

   读者的视线首先停留在插图上,接着是标题和文案,因此按这个顺序安排各要素—插图在顶端,下面是标题,接下来是文案。这符合人们从上到下的阅读习惯。假如把标题放在插图上方,人们看广告时就要改变阅读习惯,增加了不便。

   一般说来,标题放在插图下方比放在插图上方多吸引10%以上的读者,也许你认为这种差距不值一提,但想想看,要是读者有2000万,10%就是200万,千万不可小瞧!但还是有59%的杂志广告标题是放在插图上面的。

   某些笨蛋居然把标题放在底部,在文案下面!

   阅读插图说明文字的人数超过正文的读者,因此切记在插图下方加上说明,说明文字应当包含品牌名称和承诺。

   广告人总是不自觉地认为必须让广告看上去像一个广告,他们的排版中规中矩,一上来就告诉读者:“这不过是一个广告,跳过去,别看了。”

   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广告必须看起来像广告。如果广告看上去像普通的报章内容,可以吸引更多的读者。阅读报纸上一般文章的人大约是读广告人数的6倍,在20个人中能吸引到一个读者的广告简直是凤毛麟角。我得出的结论是编辑比广告人更熟谙传播之道。